机械设备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价格合理「在线咨询」我国四大古典名著
2024-03-12 01:48  浏览:34
非会员信息
6分钟前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价格合理「在线咨询」[格林勒斯02de3bc]内容:​什么人需要接受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评价个人剂量监测​什么人需要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什么人需要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医院按照《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医院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个人剂量计由科主任专管,负责发放和收集;

(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

(三)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四)允许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其它工业、农业、科研等活动中需接触射线照射的人员,如站、工业探伤、核仪表、辐照加工、集装箱检查系统工作人员等。

放射评价

为什么要做预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放射卫生预评价政策要求

放射卫生预评价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施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计划、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优化,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个人剂量监测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三条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第十四条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