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我竟在心底暗暗窃喜:我终于走进了城市,告别了生活多年的山区
无疑,一个人能走进城市,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长大了,有了在城市里读书的经历,从中学到大学,我都感觉与城市格格不入
那时候,我在莆田五中读书,城市里的男孩和女孩都衣着光鲜,皮肤白嫩,他们不喜欢玩不卫生的游戏,比如趴在地上看斗“牛”,“牛”是一种甲虫,有着美丽的白色斑点的黑色闪亮的盔甲和像公牛一样的触角,后来才从布封的书上得知,那种甲虫叫“独角仙”
这种甲虫喜欢争斗,两只独角仙碰到一起,就斗得昏天黑地,心欲分出个胜负才算罢休
这种“牛”很讨男孩子的喜欢,乡下的孩子,多少都沾了点“牛”气,不光淘,还喜欢斗狠,所以,这种昆虫就成了乡下孩子的玩物
每每到了桔树开花的时候,这种“牛”就上树了,专找同类角斗,直至一方战败而逃为止
这种身躯硕大的甲虫的力气也是惊人的,当我们将它装进军用篷布书包里的时候,它奋力挣扎,竟能将书包穿个洞而逃之夭夭
我喜欢“牛”,现实中的牛太大了,我们无法让它服从自己的意愿
这种与牛同名的大甲虫就成了我们喜欢牛的替代玩物,我们抓住它,放进铁皮铅笔盒里,它在盒子里将铁盒盖撞得嘎嘎响,最后,它将气撒在柔软的橡皮上,用它尖利的螯牙咬碎了橡皮,并将铅笔杆咬得伤痕累累
这就是熬“牛”,就像头牛之前需要熬牛一样,让它的牛脾气熬出来,故意激怒它,让它处于怒不可遏的状态中,这样,当它遇见另一只同样怒不可遏的同类时,就会玩命地厮杀
我们喜欢的斗虫游戏,城市里的男孩子不以为然,因为“牛“身上散发着一种难闻的气味,他们只是远远地旁观
女孩子们就不屑一顾了,她们对我们这些乡下的野男生有着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和鄙薄
的确,她们和那些乡下的女生也有着区别:她们皮肤白嫩,举止优雅得体,而乡下来的女生身上总是有股说不清的体味,远远走过去,她们的衣服上总是散发出这种味道来,有点酸馊的味道
她们的皮肤经常晒太阳,所以,和我们这些乡下男孩差不多,而她们的衣服和装束也多少显得土里土气的,脚板宽大,力气大过那些城市男孩
我们这些乡下的男孩和女孩基本上是班里的体育骨干,我们有着城市孩子所没有的力气和体魄
这算是乡下孩子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
做个不辩论的人,本来更简单负伤,你老是不辩论,旁人就感触如何伤你都不妨
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你看我不爽,那我也不会给您好神色看,须要一再补缀的联系不如就不补缀吧
在这个薄凉的时节,我将愚笨附丽在了草垛上,大肆中断在了土壤里
希望,被风吹在某个明丽的春天,做回镇定的门坎,面临悲喜,不哭不闹
面临哀乐,不急不躁
在历尽沧桑的风雨中哑忍以行,云淡风轻的具有那么第一小学块乐园,只为深眷沉沦一个标记,以正解的办法
那天的晚自习,我冲动地给她写信,写一些不敢说出来的话,称谓很自然地写上“琴姐”――记得《第二次握手》上苏冠兰就是叫琼姐的,感觉不错
快下自习的时候,我转过身,给她桌子上留下一个纸条:我在后面小路等你!然后我就走了
那条小路晚上很阴森,学校后面的山的名字就叫“万人坟”,传闻是解放前土匪肆虐杀掉的很多镇子上的人都葬在山上,她来的时候,战战兢兢的样子让我很感动
她问什么事情的时候,我突然嗓子哑得说不出话来
更没有给她信的勇气
沉默中我一直沿小路送她到她家门口,才用微抖的手给她信,甚至不敢看她一眼
她说让我先拿着,她等父母睡了就偷偷出来和我一起看
那是我一生最长的一次等待,主要是盼她,加上一个人的恐惧,也许不过是一个小时
她出来时候带着手电筒,我们上山在树林里找了一个她喜欢的地方坐得很近,就开始看信,手电筒下她很认真的看着信,我却想抱着她,但打量半天就取消了这个念头,她比我大一些,也比我胖一些――那时我很瘦小
看完后她要求我一定要亲口叫她一下,我说只能以悄悄话叫,她允许了,于是我顺手搂住她歪过来的脑袋,嘴却跑错了地方――那是预谋好的,万一她不高兴了可以抱怨天太黑――结果她并没有不愿意的表现,还配合出一个很长的吻
然后都说些语无伦次的话,直到天快亮的时候,她才急急回家充人数去了
人性社会有人脉干嘛不必?孙慎越发名正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