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2日)上午举行的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问,我们注意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社区团购”价格行为提示函,对于“团购”中出现的哄抬物价,以及短斤缺两、菜品质量等问题,会如何监管?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对此回应说,疫情防控以来,“社区团购”成为封控期间市民生活物资保供的主要方式,为民生保障,缓解“买菜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对于依法开展的社区团购是支持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近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提示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在开展“社区团购”中,应当根据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商品品名、数量、规格和价格等信息;应当优化组织管理,为消费者做好售后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借此机会,建议消费者在团购时,注意选择由正规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重点可以关注以下三方面内容:包括是否明确标示团购商品的具体信息;是否对漏发、错发等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式;是否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同时,注意保留团购商品的记录、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以便维权时作为相关证据,也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和处置。
针对社区团购中因客观原因,发生套餐商品调整、延迟交付等情况,我们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将相关情况及时全面地告知消费者,妥善处理退款等消费者合法合理诉求。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执法。尤其对个别假借团购之名实施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我们将依法予以查处。
市民如发现涉嫌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请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开展调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作者:唐闻佳 李晨琰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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