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上海企业社保,代交上海员工社保,上海代缴分公司社保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要求。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9、已领榷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符合办理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医疗补贴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关于我司: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我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是一家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全国连锁、集团化运营的人力资源公司。目前全国有83家分公司,至今已有20年的行业服务经验。
本公司立足于广州,业务辐射全国各省市,致力于为全国各地企业提供:劳务派遣、人事外包、业务外包等人力资源解决方案。为分散型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为员工流动性较大的集团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人事外包服务,可提供方案帮助企业防范风险、节省成本。
公司秉承:客户至上、互利共赢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合作”、“规范经营”、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解决客户的根本需求,为客户带来更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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